五、住出院手績須知
1. 住院手續
1-1 住院病患,由醫師評估符合住院條件者,經醫師開立住院通知單請持醫師開立的住院通知單及 IC 卡至 1 樓櫃檯辦理住院手續。
1-2 住院當日請攜帶下列證件:健保 IC 卡、夫妻身分證 ( 相關證件若無法於住院當日備妥,請於三日內補齊 )
2. 出院手續:攜帶健保 IC 卡、夫妻身分證、副本收據及費用,至 1 樓櫃台繳費。
2-1 補卡期限:就醫日隔日起 七日內 ( 含例假日 ) 辦理補卡;但每月 25 日至月底就醫者,必須於次月 3 日以前辦理補卡。
2-2 繳費方式 :現金繳納。
六、出生證明 - 所需證件
1. 本人申請時:請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
2. 配偶:請出示夫妻雙證件 ( 身份證 ) ,以便核對。
3. 診斷書申請方式:至 1 樓櫃檯申請 |